指隱瞞與商人關係 控方形容曾蔭權為雙面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2/07 14:48

最後更新: 2017/02/07 14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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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蔭權(右)與太太(中)出庭應訊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進入結案陳詞階段,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陳詞時指,辯方強調被告是可信靠的人,控方則形容曾蔭權面向公眾的一面(public face)是向全世界談及他如何堅守守則,但私下的一面(private face)卻是隱瞞他與富有商人的關係和他以權謀私的行為。

控方續指,曾蔭權作為香港的特首,肩負對公眾的責任,並非只為有錢人服務,亦並非只為深圳奢華物業的業主而服務,而是應該無私地為香港服務,而曾蔭權亦在電台節目中自稱「比白更白」(whiter than white),但與此同時,他卻沒有向傳媒披露他剛於訪問前數天與雄濤廣播有限公司(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)股東黃楚標簽訂的租約,亦沒有披露大宅的設計工程由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負責,更沒有提及他建議何周禮獲提名授勳等。

控方指曾蔭權在電台節目中解釋臨時才決定出席節目,是因為他與同僚日以繼夜地準備如何回應公眾疑惑,以營造他已向公眾作出完整解釋的印象。

控方又指曾蔭權作為公職人員之首,理應是當公職人員遇上或涉利益衝突的情況時,會徵詢其明智的意見,控方舉例指,若有公職人員問特首,他正考慮向一間公司發牌,但同時他亦與該公司的股東就一個奢華的深圳單位作商討,會否涉利益衝突?控方請陪審團思考街上任何一個路人會如何回答。